航海、輪機技能之具備: 本科學生將分航海組與輪機組,諸如柴油機與輔機、輪機實務與安全、輪機當值、船用電學、自動控制、輪機工程學、熱力學、船舶構造與穩度及輪機管理等,皆列入主要課題。此部份課程配置攸關本科畢業生能否取得航海特考輪機員考試資格,故課程學分數配當,需符合標準。又海洋巡防之航海、輪機課程、實習演練至為重要。本校規劃設立航海、機電教室供學生實習,並與海巡總局建立建教合作機制,且本科學生將利用寒暑假赴海巡總局學習操船、航海、輪機等實務。
海事法規及執法依據之修習: 海洋巡防人員目前之主要任務與輔助任務所牽涉的法規,除一般基本法學如刑法、刑訴法、海洋巡防法規外,尚需修習專業的國際海洋法,海事法規、航海學概論、國際公法及海上污染等科目。並利用寒暑假實習海上執法勤務。
海上執勤專業技能之訓練: 海上技能之訓練,主要著眼於巡防人員執勤之自身安全、海難之 搜索救助,及符合交通部訂定航海人員訓練之要求,因此海上 執勤訓練項目有:
- 專長訓練:
航海四項專長訓練,求生、急救、滅火、操艇及 GMDSS (全球海上遇險救難系 統)之訓練,目前由海洋巡防總局委託中國海專及相關海事訓練機構辦理。
- 游泳訓練:
使學生深諳水性,適應海上生活,維護自身安全,本項訓練以游泳課程及晨間訓練 為主,並以長距離 壹仟公尺 為訓練目標 ,畢業生必須取得水上救生員證。
- 潛水訓練:
使其具有救難基本能力,有效排除海上機件故障(如船舶舷外機攪等故障)及海上 搜索、打撈非法槍械與毒品丟包。
- 救生訓練:
訓練海洋災害之救護,海難船舶與人員之搜索、救助。
一般警察法規之修習: 包括刑法、刑事訴訟法、警察法規等警察基本法學科目。
工作內涵
若分發到一般海巡隊巡防艇服務,每天平均勤務時間約十二小時,其中上班八小時,四小時超勤加班。上班時間大多是出海執行勤務。勤務內容為守艇、岸戒、值班、執勤員與海勤。出海時間約8-10小時。放假會預先勾選,並視隊務運作,由主管調整。總放假日與一般公務員一樣。例如,民國100年國訂假日120天,平均或事先分配於各月,若一月可放假11天,則於99年12月先行勾假。另公務員之慰勞假,視年資有7-30天,也是視個人需求先行告知勾選。 若分發至機動海巡隊大型艦服務,每出海3-5天,輪休3天。其餘大致與一般海巡隊一樣。詳參海岸巡防勤務實施要點與相關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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